商標注冊是商標所有人獲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通過了注冊的商標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商標注冊的要求有什么呢?
商標注冊的要求分為對商標注冊申請人的要求和商標的要求。
商標注冊申請人的要求是: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經銷的商品或者對其提供的服務項目,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的專用權。
商標注冊對商標的要求包括兩項,分別是:
一、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來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氣味等商標不能在我國注冊;
二、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商標的顯著特征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獲得:一是標志本身固有的顯著性特征,如立意新穎、設計獨特的商標;二是通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征,如直接敘述商品質量等特點的敘述性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第二含義”商標注冊。
以上就是商標注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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