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標申請過程中,經常會碰到很多問題,導致商標注冊失敗了。下面北京首捷就來為您講解商標注冊時存在的八大誤區!
商標注冊時存在的八大誤區!
誤區一:商標不注冊就不可以用
當然不是。未商標注冊也可能是商標。只是我們在應用未商標注冊時也許會對別人已商標注冊造成侵權。
誤區二:一件商品上只可以應用1個商標
我國對在一件商品上應用的商標件數并無限定。在一件商品應用倆個之上的商標注冊,通常都以主、副商標的形式搭配應用。在主商標不變的狀況下,我們能夠在新推出的商品上應用副商標,進而運用主商標的知名度來提供副商標的知名度。
誤區三:只有平面圖形才可以商標注冊
肯定不是!我們還能注冊立體商標、聲音商標哦!想要注冊這倆種商標的核心是要讓商標有“顯著性”,讓群眾見到或聽到商標就能聯想到相對應的商品。
誤區四:商標注冊能夠隨便增添裝飾
《商標法》第24條規定,“商標注冊需要更改其標志的,應該從新提起注冊申請。”第49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應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自主更改商標注冊、注冊人名義、地址或是別的注冊事宜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糾正;期滿不糾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商標注冊。”
誤區五:申請彩色商標時需選定顏色
我們在申請彩色商標時,不選定商標的顏色,能夠讓商標的保護范圍更廣。要是選定了顏色,之后應用該商標注冊的時候就不可以更改別的顏色了,如果更改還得從新對該商標開展注冊。
誤區六:商標注冊成功后就沒事兒了
商標注冊沒有正當理由持續3年不應用的,一切單位或是個體能夠申請商標局撤銷該商標注冊。因此,商標注冊成功后我們還得盡早應用商標哦!
誤區七:《商標注冊證》遺失該怎么辦?
《商標注冊證》遺失的,如補證申請書件齊備并符合要求,經審查核準后,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聲明,發出《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
誤區八:《商標注冊證》遺失后,期滿續展如何處置?
遺失了商標注冊證,必需在提交商標續展注冊申請同時,提交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
以上就是商標注冊時存在的八大誤區了,更多商標注冊盡在北京首捷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