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營銷方式、工具的不斷進步,商標起到的作用也是越來越大,時至今日,商標已經不再是單一的品牌代表,還會起到推廣的作用,也可以讓消費者的粘性增加。而在實際注冊過程中,可能會有許多突發情況,其中較為惡劣的情況就是被搶注,這樣不僅會導致申請者前功盡棄,還會損害到申請者的合法權益。但是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只有惡意搶注才會受到懲戒,那么,商標注冊被搶注,如何判定對方是惡意的?接下來,北京首捷就為您介紹。
商標被人搶注,是一件非常頭疼的事情,但是并非沒有解決方案。
1、商標注冊時有3個月的初審公告期,在此期間可以提出異議。
2、被搶注商標在注冊后長期沒有進行使用,可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為由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
3、向商標局提起無效宣告。
以上三種方式,適用于商標被搶注的情況。在商標搶注案中,對方是否屬于“惡意搶注”是能否奪回商標的重要因素。所謂的“惡意搶注”,主要是指: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采取了不正當手段。
那么如何判定對方采取了不正當手段呢?
1、申請人利用與他人同行的關系
在現實的案件中,中小企業是較容易被侵權的對象。因為中小企業受制于時間、精力和金錢的關系,在向市場推出自己的品牌時,往往并沒有同步注冊商標,更多的是將自己的產品推廣出去,有了一定影響力后才注冊商標。而這個過程中很有可能被搶注。
2、利用與他人曾經合作過的背景
這種情況,通常在企業與企業之間合作時發生。兩個企業合作,本應是互相信任的,互相都清楚對方的商標使用情況。但在合作期間,把合作者的商標注冊占為己有的案件也時有發生。
3、同一區域內了解內情的其他人
不靠譜的商標代理機構、律師搶注顧客商標的事情時有發生,法律顧問、商標代理人、代理機構等,很容易就了解到經營者商標使用的情況,有可能會為了利益而搶注商標。
惡性搶注的情況已經屢見不鮮,某些商家為了一己之利,會以惡性搶注的方式來打擊競爭對手或者擾亂市場。因此,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申請者應當時刻注意有無搶注的情況出現,這樣才能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若您仍存有疑問,咨詢北京首捷客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