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認定的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市財政一次性獎勵500萬元,用于示范基地建設。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創新型企業、國家級創新型試點企業、省級創新型企業、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或示范園區,市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以及省知識產權貫標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10萬元的補助。
對新建的省備案“院士工作站”,市財政給予100萬元的補助;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試點),市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補助。
對通過國家級備案的星創天地,市財政給予50萬元的補助;對通過備案的市級眾創空間,市財政給予10萬元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