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需不需要到工商局備案嗎
商標法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并應當自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將合同副本由許可人報送商標局備案。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其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目的
該規定的目的是:
一是便于商標局對全國商標使用許可情況的管理;
二是通過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審查,從中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更好地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三是通過《商標公告》向社會公布商標使用許可情況,為消費者選購商品提供方便。
商標權主體發生變化后,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效力問題
商標權主體發生變化主要指以下三種情形:一是商標轉讓;二是商標注冊人名義變更;三是商標主體消亡。一般來說,商標權發生移轉或商標注冊人名義發生變更,均不影響商標權本身的存在:商標權主體即使消亡,如果不經過一定的時限、不經法定程序予以注銷,其商標權依然存在。
由于商標許可使用是雙方當事人在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發生的民事行為,其行為一經發生就要受到保護,即使其中一方當事人發生變化,并不影響合同關系的成立和行為的延續。作為無形財產的商標權在這一點相當于有形財產發生的租賃合同,租賃期間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但在兩種情形下,商標權主體發生變化,被許可人不得再繼續使用該注冊商標,否則構成商標侵權行為或冒充注冊商行為:一是當事人另有特別的約定,如附條件的或附期限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二是許可使用合同本身有缺陷的,如超出有效期限、超出商品范圍、自行改變商標內容等。
三、商標注冊查詢分析
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查詢不是商標申請注冊的必經程序,查詢的范圍以查詢之日起已進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數據庫的注冊商標和申請中商標為限,并且不含處于評審狀態的在先權力信息,結果不具法律效力,僅作為參考,并不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核準或駁回該申請的依據。
商標查詢是一項專業的工作,可以委托商標代理人代為查詢,將會得到更準確的建議。
商標查詢也可以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的事業單位通達商標事務中心查詢,其查詢的結果還是比較準確的。
商標分析是指商標注冊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請前,對其申請商標是否違反《商標法》中的所規定商標禁止注冊為商標情形條款或禁止作為商標使用條款。這也是商標申請前必不可少的需要做的工作,以提高商標申請成功率。
工商局會定期對一些餐飲行業或其他企業的經營情況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會面臨停業整改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