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呢很多客戶會打電話過來咨詢一些事情,其中我記得很清楚的一個問題,就是關于商標公告期內被異議的事情。
關于這個話題呢,之前我們也沒有探討過,今天和大家一起探討一下:
1、為什么公告期可以提出異議
商標的公告是為了更好的讓商標具有其顯著性。商標審查的時候是由商標審查員審查的,并不排除其有主觀意識,所以為了讓其商標更具有真實性,就有一個公告期,公告期內任何人是有權利對商標提出異議的。
對于這個問題呢,只能說是,商標的風險性是由您自己承擔的,任何人給您承擔不了。
商標進入公告期,已經是一個很慶幸的事情,公告期過之后就可以順利拿到證書的,如果您的商標這個時候被提出異議,只能說明您的商標在申請的時候還是和別人的是有近似的,更或者說,你們在商標上一定是有共性的,也許你們是競爭對手,更或者你們就是商業上的拍檔,種種情況都是無法避免的。
代理公司的義務是幫您受理商標,讓您注冊商標的風險性降到小,而并不是讓代理公司承擔您的風險去注冊商標。
3、商標被異議之后該怎么做?是直接放棄還是要去爭取?
商標被異議之后很多人不知所措,不是責怪代理公司就是責怪商標審查人員。
商標異議是在公告期,和代理公司么有關系,換一種思考方式就是咱的商標價值很大,別人都想要,不愿意讓你通過。
商標被異議之后,不要慌張別人既然可以提出異議,那么您注冊商標,也會有一定的依據,沉著應對,進行異議答辯,這才是好的解決問題的方法。
4、商標異議可以隨便異議嗎?需要交錢嗎?
商標在公告期內這3個月中,有企業或者個人對您注冊的商標有異議并且愿意支付異議費,那么他們都可以對您的商標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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