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使得公司注冊數量不斷增加,而在我們進行相應公司發展的過程中,我們知道需要滿足相應商標。而在我們注冊相應商標的時候,當商標成功注冊之后,我們知道商標存在一個十年的有效期限,到期之后商標是否能夠繼續使用呢?注冊商標到期之后該怎么做呢?
在我們進行商標注冊的時候,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在我們進行相應商標注冊成功之后,商標會存在一個十年的有效期限,而在我們商標有效期限到期之后,如果需要繼續使用相應商標的,我們可以進行商標續展來延長商標使用期限。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雖然我們可以通過商標續展來獲得相應商標,但是在我們進行相應商標續展的時候,我們也是需要滿足相應條件,并且還需要根據相關規定準備好相應的商標續展材料,之后才能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續展申請,否則商標到期之后將會導致失效,嚴重的還會影響到企業的銷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