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日常消費遇到的憋屈事兒,幾乎人人都“有槽可吐”,然而,由于維權成本過高、維權程序繁瑣,很多消費者常抱著“惹不起還躲不起”的心理,碰上維權很多時候只能是“一聲嘆息”。又逢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3月14日,嘉興市市場監管局對外公布2016年度十大消費侵權案例,看懂這些案例背后的貓膩再消費,你就能成為一個聰明的消費者。
案例一
實驗小學學區房終成泡影
平湖中薈城虛假宣傳遭嚴懲
去年6月1日,有平湖市消費者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佳美雅苑(中薈城)在銷售樓盤時以屬實驗小學學區為賣點進行宣傳,使許多業主高價購入房源,但實際上2016年平湖市小學招生文件中未將該樓盤劃入實驗小學的學區,開發商的行為存在虛假宣傳。據此,市場監管部門決定對開發商處以20萬元的罰款。
案例點評
開發商為了達到提高房產銷量的目的,宣傳時允諾消費者可以入讀實驗小學,與實際情況不符,屬欺騙性質的虛假廣告。而且,其以學區房為宣傳點,對消費者的購買行為有實質性的影響,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知情權。
案例二
制衣廠“傍名牌”沒那么好混
商標侵權產品沒收還被罰40萬
在一次執法專項行動中,平湖市市場監管局發現,全塘鎮金星制衣廠生產的標注“THE NORTH POLE及右側三條四分之一圓弧圖形組合”字樣的羽絨服無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商標使用授權證明。據此,決定沒收所有涉案產品和吊牌,并處40萬元罰款。
案例點評
這是一起較為典型的“傍名牌”案例,借用名牌商譽,達到擴大市場提高銷量牟取非法利潤的目的。
案例三
普通糕點吹成了“靈丹妙藥”
新鋒食品廣告違法自食苦果
去年7月,有消費者舉報,稱在桐鄉市新鋒食品有限公司開設的淘寶店購買糕點時看到,該店用“烏發、明目、益胃、保肝、膳食、補鈣、潤發、健胃”等圖片及文字進行宣傳銷售,購買后發現商品為普通糕點,并沒有相關功效,認為受到了欺騙。據此,決定責令其停止發布上述違法廣告,并處以11200元的罰款。
案例點評
本案既很好地規范了網絡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強化了網絡經營者的責任意識,也體現了市場監管部門對網絡市場監管的決心。
案例四
阿瑪尼、雨果博斯服裝也有不合格
質量抽檢火眼金睛名牌現原形
一次隨機抽檢中,海寧市市場監管局發現浙江奧特萊斯廣場有限公司阿瑪尼店內銷售的商標為EMPORIO ARMANI 阿瑪尼的針織衫、希奧睿店內銷售的商標為theory的女士褲子、BOSS店內銷售的商標為HUGO BOSS雨果博斯的連衣裙和牛仔服不合格,立即進行了立案查處。據此,決定責令商家停止銷售上述服裝產品,并處罰款130000元。
案例點評
對流通領域商品開展質量抽檢工作,是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履行“事中監管”,加強主動監管、公平監管的主要方式,通過檢測發現問題,不僅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也能促進經營者、生產者加強自律。
案例五
假冒“朝陽輪胎”損傷農機
涉案五金店數數有四家
去年3月,有群眾舉報,海寧硤石天硤篩網五金店銷售的用于農用機械的朝陽輪胎耐磨損時間太短,可能是假冒商品。經查,由于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輪胎,行為構成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15000元;其余3家商店假冒輪胎也被沒收,并處罰款。
案例點評
該案的典型性在于,農用機械類產品本身社會關注度較低,農民的維權意識較薄弱,不法商家容易盯上涉農商品。而通過該案的查處,可以讓社會加強對該類領域產品質量的關注,共同做好涉農商品的質量監管。
案例六
保健品講座其實就為賣產品
貪圖小便宜容易被忽悠
去年7月,海鹽12315接到消費者舉報,在海鹽百步亭酒店2樓有人以舉辦保健品講座的名義銷售安通膠囊,活動過程中涉嫌虛假宣傳。監管部門據此認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其處以15000元的罰款,并退回所有預收款。
案例點評
這是一例保健食品領域投訴舉報案件,工作人員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消費者主要是貪圖小便宜心理作祟而被吸引參加講座,然后被主講人成功忽悠成購買者。加強會場使用備案是預防此類案件發生的一個突破點。
案例七
出售進口食品不貼中文標簽
違反《食品安全法》店家“買”教訓
去年3月,有消費者反映嘉興水果市場南園果業在其開設的淘寶店銷售沒有中文標簽的進口食品,懷疑存在質量問題,要求查處。經查,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銷售未經檢驗的進口肉制品和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食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遂沒收涉案產品及違法所得,并對商家處以2萬元罰款。
案例點評
本案中執法人員將現場查獲的無中文標簽的食品按規定送檢,檢測檢驗結果為合格食品,既解決了舉報人對食品質量的質疑,也為調解人員調解時提供了幫助。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進口產品時一定要買帶中文標簽的產品,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案例八
面粉奶酪黃油違法分裝銷售
產品信息不存在社會危害大
去年3月18日,嘉善縣市場監管局收到案件線索告知函,反映嘉善縣天凝鎮鳳星副食品商店存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食品分裝的違法行為。嘉善縣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于是沒收違法分裝的食品,沒收違法標簽、包裝袋和分裝工具,并處以罰款273207元。
案例點評
目前網上銷售面粉的商家大多批發購買大包裝面粉,然后人工分裝售賣,違規銷售問題嚴重。本案中的當事人不僅二次分裝,而且更換了原有的標簽,改用了假冒他人企業名稱的標簽,違法情形更加嚴重,社會危害程度更高。
案例九
汽修廠汽車配件有問題
監管部門及早干預保安全
去年6月,嘉善縣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汽車配件進行抽檢,發現嘉善寶通汽修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成套盤式制動襯片、碟式制動蹄和盤式剎車片檢驗不合格。嘉善縣市場監管局責令其停止銷售所有涉案產品,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
案例點評
汽車行業投訴是近幾年的熱點,而制動系統的質量安全又是消費者行車安全中至關重要的一環。通過分析該投訴熱點,制定抽檢計劃進行隨機抽檢和查處,起到了有效的早期干預作用。
案例十
樂天超市積木玩具不合格
所有涉案產品下架退回供貨商
去年3月,嘉興市市場監管局消保分局對嘉興樂天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玩具進行了抽檢,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啟蒙積木檢驗結果為不合格,隨即進行了立案查處,于是責令當事人改正,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
案例點評
經營者對于上架銷售的商品沒有做好進貨查驗的工作,對于經營產品的進貨渠道疏于把關和管理,沒有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中規定的經營者義務。
(原標題《權威發布這些貓膩,你懂的!》,原作者譚羅敏 李澤峰。編輯郁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