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日,針對第3862356號“居然之家Easyhome及eh圖形”商標而展開的商標撤銷復審行政糾紛一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居然之家公司的上訴,商標評審委員會所作對訴爭商標予以維持注冊的復審決定被撤銷,商評委需重新作出決定。欲知案件詳情,請往下讀。
“裝房子,買家具,線上線下,我都來居然之家。”成立近20年來,北京居然之家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居然之家公司)已在全國29個?。ㄊ校┑貐^開設220多家門店,然而在其市場規模不斷擴張之際,近期卻遭遇了一件商標煩心事。
近日,針對第3862356號“居然之家Easyhome及eh圖形”商標(下稱訴爭商標)而展開的商標撤銷復審行政糾紛一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北京居然之家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居然之家公司)的上訴,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所作對訴爭商標予以維持注冊的復審決定被撤銷,商評委需重新作出決定。
截至記者發稿前,中國商標網顯示訴爭商標的狀態尚處于“撤銷注冊商標復審”的“等待實審裁文發文”環節。
是否實際使用關鍵在于證據
據了解,訴爭商標由居然之家公司于2003年12月26日提出注冊申請,2005年11月20日被核準注冊,核定使用在水族池用加熱器、車輛燈、電吹風、自動澆水裝置、壁爐等第11類商品上。
在訴爭商標核準注冊10年之余后,遭遇德國愛爾迪有限兩合公司(下稱愛爾迪公司)提出撤銷申請。據了解,2015年3月9日,愛爾迪公司針對訴爭商標向商標局提出撤銷注冊申請,主張2012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8日期間(下稱指定期間),居然之家公司未就訴爭商標在其核定商品上進行真實、有效、公開的商業使用,據此請求商標局撤銷訴爭商標的注冊。
經審查,商標局于2015年11月14日作出決定,對訴爭商標的注冊予以維持。愛爾迪公司不服,于同年12月7日向商評委申請復審。
記者了解到,在該案撤銷復審期間,居然之家公司向商評委提交了其與太原正祥工貿有限公司、哈爾濱信源商業管理商業有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簽訂的商標使用授權書以及采購合同、采購訂單、交易憑證、實物圖片、銷售合同、交易憑證、馳名商標證明等證據材料。
2016年6月30日,商評委作出復審決定認為,雖然訴爭商標的被許可使用人以及購貨方均是居然之家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但可以認定為市場流通領域中的第三方。居然之家公司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其與太原正祥工貿有限公司、哈爾濱信源商業管理商業有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就訴爭商標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存在許可使用關系,并委托以上3家公司生產加工相關產品。上述證據體現了訴爭商標及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形成日期均在指定期間內,而且上述證據中的交易憑證顯示的金額與采購合同中約定的金額一致。因此,居然之家公司提交的證據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居然之家公司于指定期間內對訴爭商標在其核定商品上進行了真實、有效、公開的商業使用。據此,商評委決定對訴爭商標予以維持注冊。
愛爾迪公司不服商評委作出的上述復審決定,隨后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并提交了商評委此前在圍繞第3421195號“居然之家Easyhome及eh圖形”商標展開的撤銷復審案件中向法院提交的證據材料,用以證明居然之家公司在上述案件中提交的部分轉賬憑證與其在該案中提交的部分證據完全相同。愛爾迪公司據此主張,居然之家公司存在將同一轉賬憑證與多份不同的合同相關聯的情形,用以證明訴爭商標和商品完全不同的合同均屬真實有效并已經實際履行,居然之家公司存在偽造證據的嫌疑。
是否惡意撤銷超出審查范圍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居然之家公司提交的產品的照片是自制證據,沒有形成時間,不能作為證明訴爭商標使用的證據。綜合居然之家公司提交的使用證據,全部使用證據僅有合同與支付憑證,沒有原件印證,而且缺少供貨憑證或發票等證據佐證。同時,與居然之家公司交易的對象均為其關聯公司,主體與金額完全相同,居然之家公司系對相關證據進行重復使用,對其真實性不予確認。據此,法院一審判決撤銷商評委作出的復審決定,并判令商評委重新作出決定。
居然之家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主張愛爾迪公司為惡意撤銷者,如支持其請求將損害居然之家公司的合法權益,而且愛爾迪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并未有經營實際業務,其惡意注冊、撤銷他人商標的行為不僅損害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還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
記者了解到,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進行法庭詢問過程中,居然之家公司表示對于一審法院關于其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訴爭商標于指定期間在核定商品上進行了有效使用的認定不持異議,僅堅持愛爾迪公司提出撤銷訴爭商標注冊的申請為惡意申請的上訴理由。
經審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注冊商標連續3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商標注冊。愛爾迪公司依據上述規定申請撤銷訴爭商標的注冊有法律依據,其是否存在惡意不是該案審查的范圍,居然之家公司關于愛爾迪公司的申請撤銷行為具有惡意的上訴理由沒有法律依據。鑒于居然之家公司明確表示對于一審法院關于其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訴爭商標于指定期間在核定商品上進行了有效使用的認定不持異議,法院對于一審法院的相關認定予以確認。
綜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居然之家公司的上訴理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據此判決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