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無疑是近期最為火熱的話題和詞兒。看到了“元宇宙”的商機,不少商家已經推出了“涉及元宇宙”的概念產品。這種情況下包含“元宇宙”元素的商標成為“冬天里的一把火”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不過,我們怎么也想不到的是,這把“火”能是如此的灼熱,幾乎成為了“激情燃燒的歲月”了:全國已有7900多件“元宇宙”相關商標注冊申請,按照我國商標注冊申請約4個月的審查周期,如果這些商標均在不同類別、不構成近似,那么最遲到明年4月,全國可能就有近8000個元宇宙相關商標等待批準。
這是一種“商標囤積”現象。對此,有關部門呼吁理智注冊商標,不要“囤積商標”。問題是,只靠呼吁不要“囤積商標”就能紓解“囤積商標”現象了?事實表面,你越是提醒“不要囤積”越是會出現“囤積現象”。“囤積商標”現象的出現,源于注冊商標的“游戲規則”,在“先到先得”的注冊規則之下,惡意注冊、搶先注冊、囤積注冊,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你“慢了一步”甚至是“慢了半拍”,這些商標就可能與自己無緣了,就會成為“別人家的商標”。在知識產權保護越來越嚴厲的今天,在商標保護越來越重視的今天,很難依靠“別再囤積”的提醒紓解“商標囤積”的現象。
還需要知道的是,一些人之所以“囤積商標”并不一定都是“自己用的”,不少人是為了“倒賣商標”的。按照商標保護的規定,我國是支持正常的商標轉讓的。也就是說,商標即使自己不使用,即使不是自己的產品使用,也可以轉讓給他人,這就能依靠“商標轉讓”換取利益。因此也就有了“囤積商標”“惡意搶注”的情況,有的人一次注冊幾十個、幾百個商標,為的不是“自己使用”而是等到機會的時候“出賣商標”。比如,幾年前就出現過這樣一個例子,某地一位自然人花了1300元注冊了一個叫“洪荒之力”的商標,結果最后賣出了100萬的昂貴價格。這種情況下,躍躍欲試者、打洞取巧者也就多了起來。就拿這次出現的“元宇宙”元素商標申請來說,何嘗沒有這種情況?有多少人是為了“自己使用”的?
而問題還在于對于這種“囤積商標”的情況,依據目前的游戲規則還很無能為力。如果沒有侵權的問題、違法的問題、低俗的問題等等,再過4個月的時間,商標局就得合法的審批這些“元宇宙”商標,而這種合法囤積商標的現象最終會成為一種傷害,影響了正常的市場秩序,阻礙了市場創新的發展。
因此,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商標審批環節必須堅決打擊商標惡意搶注和囤積行為,不讓不懷好意者有機可乘、鉆了漏洞。8000多件“元宇宙商標”,難道非批不可?紓解“囤積商標”現象,最終還得靠商標審批部門修改游戲規則。